京楼市“限购”升级银行暂停商办类项目贷款
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
□本报记者 彭扬
26日,北京市住房和乡建设委员会、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、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、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》。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《公告》要求,商业、办公类项目(简称“商办类项目”)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、建设、销售、使用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。